2019年10月14日 星期一

斷章|| 皮囊之下

腸子 Intestines / Naomi Alderman


        你知道你的肚子有腦細胞嗎?它們佈滿了腸壁,而你的消化道神經元數目就跟一隻貓的頭部神經元數目一樣多。思考一下一隻貓知道的所有多西:什麼是好的和什麼是討人厭的,誰可以信任和誰該敬而遠之,美食在哪裡和要如何追捕到。這些就是你的胃可能會知道的東西,也難怪我們會談論到「腸臟本能」(gut instinct)了。
        腸道的神經元是透過迷走神經而直接與大腦連結,而迷走神經進入大腦的部位就緊臨其主掌情緒的部分。為似乎能知道一些連我們都不知道的自己的事情。 ...


...我們的身體充滿了智能,而我們的胃充滿神經元,故舊某種意義上,我們體內有著另外的「自我」,會與大腦溝通,但又不全然屬於大腦。


       腸子裡發生的是相當神秘且令人訝異,當我們看著臭大便而腦中浮現「我怎麼會生出這種東西?」的時候,其遠比我們所能想像的,要來得更加複雜且更加明智。座落於人體中心且有著迷宮般美妙配置的腸子有著一顆大腦,而其周遭的鄰居們也有自己的欲望。
        而談到死亡本能這件人類大事,這也讓人感到安心。雖然我不知道如何消化食物,但腸子知道,而且腸子也會讓我對於有人讓它感到焦慮的處境有所感受。我或許不知道該如何死去,可是我的身體知道。


2016年9月4日 星期日

7~8月讀過的書單 (出發!到世界討生活/ 梅崗城故事/ 解憂雜貨店/ 莎士比亞不做的事)

最近上下班通勤很習慣了,開始用來增加我的閱讀時間,成效顯著啊!
兩個月內讀了四本書,是近幾年的巔峰了!
剛好這幾本我覺得都很不錯,來記錄一下。

1. 《出發!到世界討生活 --- 人生逗號,一個女生的環球365天》,曹馥年

這是阿葉買來強烈推薦借給我看的,作者是外語系的學姊,大學的時候也有跟她搭過一兩次話,知道他畢業以後成為聯合報記者,非常有自己想法的人。

我覺得他的書讀起來,跟同個類型的旅遊書相比,少了一點激情,多了些貼近一般人的心境描述。有些人可以一人到處coach surfing、打工、跟當地人混熟,但普通的女生真的很難做到這種境界。

學姊的做法,就很貼近我可以接受的方式,有些地方要跟當地的tour行程,選擇host的時候小心翼翼。

而且她真的很厲害有足夠的體力,成功完成在南美洲自己背著設備和帳篷的登山行程。環遊世界旅途中的困難、厄運、好心人、朋友、美景...讓她變成有故事的人,這也是我很嚮往的。

她也很真實描述了,到旅行後段對 “旅行”本身已經有疲乏感,就算到新的城市也不會再把景點排滿,也沒有非要看到什麼才行那種動力。

但是旅行作為一個讓自己跳脫面前瓶頸的手段,讓自己離開一下壓迫到太近的困境,當你用時間與距離繞了一圈再回到原地,我想很多事情即使沒有答案,也能比較看清楚那些對自己才是重要的吧!

一些斷章中的斷章:


「關照你的思想因為它會變成語言。
關照你的語言因為它會變成行為。
關照你的行為因為它會變成習慣。
關照你的習慣因為它會變成你的個性。
關照你的個性因為它會成為你的命運,
而你的命運就是你的人生。」      
       ---- 達賴喇嘛

「 I will not rest from travel: I will drink  /   我無法自旅程暫歇:我要
Life to the lees; all times I have enjoy'd  /  痛飲生命直至渣滓。我盡極享受
Greatly, have suffer'd greatly, both with those  /  也大量吃苦,
That loved me, and alone  /  時而有愛我之人相伴,時而獨行 」  
       ---- Alfred Tennyson (Ulysses)


「回家是比旅行更困難的功課,畢竟旅行的時候只要想著怎麼活著,回家後要想著怎麼生活。生活比生存更難,但有時想想,那麼艱難的時刻都過了,事情總有辦法化解的。」
      ---- 曹馥年


2. 《梅崗城故事 To Kill a Mockingbird》,Harper Lee

這本書是美國中學生必讀經典,因為描述的手法非常淺顯,但是我沒什麼印象在美國文學課程上讀過,不知道是我記憶力太差,還是因為這本書太入門。

主人公是個剛上小學的女孩,所以分辨是非正義的方式非常單純,不參雜大人們那種偏見、歧視、社交包袱。當她的爸爸為一個被冤枉黑人辯護的審判當中,她與哥哥只看見事實直指黑人是被誣陷;但黑人依舊被白人陪審團判處死刑時,他們的價值觀切切實實被撼動了。

故事前段其實穿插了這對兄妹很多有趣的小故事,並且是環繞著隔壁從不出門的怪人阿布,透過支線和主線,探討人們對他人貼標簽的狹隘,且往往不願意看清楚事實。

學舌鳥是只會唱歌,不會啄食穀物,對農作以及人們無害的鳥;因此書中的爸爸說,射殺學舌鳥是一種罪。然而人們卻時常只憑別人的外在就在心裡,無端為一個人判了刑,難道不都是罪嗎。

我十分好奇,非裔美國人們或其他少數族群在讀這本書,或是說在他們的孩童時期,意識到自己處在美國白人主流的社會時,他們的心境要如何轉變,要怎麼建立起自己的自信以及對社會的信任。



3. 《解憂雜貨店》,東野圭吾

這不是一本偵探書,反而非常療癒,雖然最後不免俗的有帶著些說教意味,但還不傷故事的好看程度。敘事手法仍是東野圭吾常用的,不同人物的故事線最後交織在一起。

人與人的緣分,在我們看不見的地方相互影響,類似蝴蝶效應一般。你對其他人說的話,就算聽者對你想說的本意有不同理解,不過對他所造成的影響可能比你想像的更多。

這本書很適合輕鬆的閱讀,跟前面一本想比,讀完會讓心情變很好。



4. 《莎士比亞不做的事》,何一梵

這是在公司圖書館新書列發現的,我有訝異公司竟然會進這種書。
讀完後覺得比我想像中的輕鬆好讀,主要是在描寫莎士比亞在16世紀倫敦劇場工作時,所要面對的社會風氣與工作環境,劇場的模式以及觀眾們喜好的變化。

雖然有看過幾部莎士比亞的戲劇,但其實我雖然覺得不錯看,但也沒有特別的共鳴。不過以莎翁的名氣,就足以讓人好奇、想知道他的身平與時代背景,如何造就他至今這麼大的名氣。

作者以現有的史料和劇本抄本,並不加油添醋莎士比亞的帙事,以一個比較客觀而且很有愛的角度分析。如果要去倫敦旅遊前我看過這本書,應該會對Globe Theatre和倫敦橋更細細的品味。






2016年7月25日 星期一

試申論自己滑社群媒體動機

每天上班通勤必須在公車站等車,
當廣播車到了,起身從通道往前走,
會看見另外兩排等車的人們,
幾乎無一例外的,都低著頭滑手機。
不禁讓我回想,行動網路尚未普及的時候我在做什麼?

我第一次拿到智慧型手機的時候在2010年,
是小眼睛去美國前送我的iphone4。
但是那時候FB, 電商還沒那麼普遍使用,
我也沒有很愛玩小遊戲,
所以主要還是拿來打電話和拍照。
偶爾還會覺得自己拿iphone很浪費。

一直到2012因為去歐洲,開始會打卡上傳照片,
同一時間身邊的人使用社群媒體的人也越來越多,
順勢就變成經常性使用者了。
(我應該還不算重度使用吧吧吧!)



為什麼大家會喜歡使用社群媒體?



一部份是滿足偷窺跟被窺看慾方式。

大家發佈的動態大多是美食、美景、自己美麗的狀態,
引發觀者羨慕的情緒。
偶爾有不開心的內容,希望獲得同理心或同情。


令一部份是建立自己的形象。

透過轉發的文章內容,告知大家自己關心的議題是什麼。
做了什麼事,聽了怎樣的音樂,形塑出一個別人對你的印象。

這在無聊又重複性的工作日常,確實是一個有趣的窗口。


不知道以前沒有網路的時代,人們要如何找尋表演的舞台。
是不是會有很多種俱樂部,
或許是以前的社會風氣原本就比較樸實,
就讓自己的另一個樣貌只留在心底。